川農函〔2025〕29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經營秩序,加強獸藥質量監管,保障養殖環節用藥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第四期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農辦牧〔2025〕1號)要求和我省2024年10-12月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結果,現將有關情況轉發你們,各地要及時對有關不合格獸藥產品進行依法查處。
一、對被抽樣單位的查處
對在我省生產環節獸藥質量跟蹤檢驗不合格的1批次產品(附件1),企業所在地獸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獸藥管理有關規定,責令停止生產被抽檢產品,立即召回相關售出產品,依法立案查處并監督銷毀相關不合格產品;相關獸藥生產企業要經所在地市級獸藥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對在我省使用環節抽檢的2批次不合格產品(附件1),其所在地獸藥行政管理部門要立即調查處理,對使用單位庫存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沒收銷毀,并做好追蹤溯源工作。
二、對標稱獸藥生產企業的處理
對經營環節抽檢結果不合格的產品,涉及我省的標稱生產企業(附件2),所在地要加強對標稱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產品質量管控,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按要求做好產品入庫、出庫信息上傳等工作。省獸藥監察所要對上述企業開展跟蹤抽檢,并將檢驗結果及時報送廳飼料獸藥處。
三、對不符合獸藥追溯二維碼監管要求情況的查處
監督抽檢發現獸藥產品存在不符合獸藥追溯監管要求情況的,涉及我省的標稱生產企業(附件3)所在地要及時對相關獸藥產品賦碼及信息上傳情況開展調查,并按照《獸藥管理條例》及獸藥追溯監管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四、對部級重點監控生產企業的處理
綿陽市農業農村局要對涉及四川金坤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的不合格獸藥產品進行查處。四川金坤動物藥業有限公司要停止生產抽查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在所在地獸藥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做好問題產品的召回處置工作,并進行原因分析及整改等工作。整改報告經綿陽市農業農村局審核通過后報我廳飼料獸藥處。
五、加強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管
各地要加強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強化獸藥GMP、獸藥GSP后續監管措施。要督促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產品質量管控,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扎實進行整改,并督促企業按要求做好獸藥產品追溯工作。要督促轄區內獸藥經營企業嚴格執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我省實施細則,特別是要建立并認真執行供應商評估制度、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保留有效進貨憑證,及時上傳產品出入庫數據,確保獸藥產品來源的真實性和可追溯性。各地要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符合從重處罰情形的,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予以從重處罰。
各地要強化獸藥安全使用監管,認真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獸藥(漁藥)使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0〕455號)要求,督促指導廣大養殖者按照《獸藥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制度有關要求科學合理用藥,禁止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切實維護動物健康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
六、有關工作要求
各地要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相關清查、整改和行政處罰工作,及時將有關查處情況報送廳綜合執法監督局和飼料獸藥處。
聯系人:官艷麗? 028-85593957,158115434@qq.com
喻? 赟? 028-85564976,413880116@qq.com
附件:
1.2024年第三季度部級和10-12月省級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
2.2024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3.2024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不符合獸藥追溯監管要求的獸藥產品匯總表(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
2024年第三季度部級監督抽檢和10-12月省級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
附件2
2024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獸藥產品匯總表
(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附件3
2024年第三季度農業農村部通報的不符合獸藥追溯監管要求的獸藥產品匯總表
(標稱生產企業涉及我省的)
特別聲明